|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7月10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9号,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公告具体如下: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有关规定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。 商务部 海关总署
2026年7月10日 |
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投资有风险,需谨慎。
品牌广告

今日关注
热门文章